邀您共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6-04 17:34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和“千员带万社”行动的部署要求,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昆明市正式启动202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主体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本次建设旨在进一步健全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层指导服务体系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现面向五华区、晋宁区、东川区等8个县区公开遴选承接主体,鼓励其余县区结合实际自行探索建设。

为什么要建?——从“单打独斗”到“抱团共赢”

当前,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处于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的关键期。长期以来,部分合作社和服务组织面临资源分散、服务能力单一、市场对接不畅等痛点,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建设主体服务中心,正是为了破解这一难题。

主体服务中心不仅是提供便利服务的经营场所,更是推动农业全产业链发展的枢纽平台。它通过整合当地农业产业资源,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加强联合合作,形成规模优势。对于参与建设的合作社和服务组织而言,这意味着从过去的“单兵作战”转向“抱团发展”,能够获得政策、技术、金融、市场等多维度的精准支持,实现内强素质、外强能力,最终达成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

我们要找谁?——门槛清晰,择优录用

本次遴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主要面向五华区、晋宁区、东川区、石林县、嵩明县、富民县、禄劝县、阳宗海等8个已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的县区。我们寻找的是有强烈意愿、具备较强实力且信誉良好的经营主体。

1. 申报主体范围重点遴选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大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等。鼓励承担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建设任务的主体积极申报,以便更好地承担农事服务功能。

2. 硬性条件要求人员配置: 需配置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人资质: 负责人须具备三年以上“三农”领域工作经验,熟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政策法规,并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团队素质: 工作人员需了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营管理,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设施基础: 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及必要的服务设施,支持利用现有场地进行改扩建,设置农机仓库、烘干加工、仓储保鲜、教育培训等功能区。

具体干什么?——菜单式服务,按需选择

主体服务中心实行“菜单式”服务模式,涵盖经营管理、专业农事、辅导员管理三大类服务。申报主体可根据自身优势,在政府购买服务框架下灵活选择服务内容。

1. 经营管理服务包括运营代办(注册登记、财务代理等)、市场拓展(金融保险对接、品牌打造、产销对接等)、社企对接、政策咨询与技术指导、交流培训等。

2. 专业农事服务涵盖集中育秧、农资集采、农技服务(测土配方、统防统治等)、农机维修、农业废弃物收集处理、烘干加工、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营销、冷链保鲜仓储、数字农业应用及农事研学等。

3. 辅导员管理服务建立专家库,聘用农业技术人才担任辅导员,提供专家咨询及辅导员培训交流服务。服务数量要求:新建中心: 2026年新建的主体服务中心,至少开展2项服务业务,且必须在运营代办、交流培训、农事服务中至少选择1项。续建中心: 续建的主体服务中心,至少开展3项服务业务,且必须在运营代办、交流培训、农事服务、产销对接中至少选择2项。此外,鼓励有条件的主体服务中心迭代升级,承担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2026年全市8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原则上需推动不少于1个主体服务中心承担此项任务。

怎么干才合规?——规范运作,长效受益

主体服务中心实行市场主导、自主运营机制,在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为确保规范运作,需注意以下要点:

1. 严禁违规收费农业农村部门已采购的服务项目,主体服务中心不得再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收取费用。其他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公开公正,接受社会监督。

2. 规范名义使用除农业农村部门委托的业务外,主体服务中心不得以农业农村部门名义开展工作。

3. 标准化服务流程建立健全工作指南、行为规范、价格目录、服务记录追溯等规章制度。开展服务时,必须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项目、方式、质量标准、验收考核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4. 统一标识形象主体服务中心需规范外观标识,悬挂统一制作的标牌,置于醒目位置,提升品牌形象和专业度。

如何参与?——自主申报,严格评审

本次遴选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实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

1. 申报流程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向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评比评审: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公开公示: 对拟遴选结果进行公示,确保过程透明。

2. 时间节点方案备案: 确定承建主体后,各县区需于2026年6月20日前将批复后的项目实施方案和基本情况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进度报告: 分别于2026年9月15日和12月15日前报送建设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项目验收: 2026年11月15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有意愿参与的主体请及时关注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发布的具体遴选公告,并按要求准备材料。

结果怎么用?——绩效挂钩,优胜劣汰

主体服务中心建设并非“一劳永逸”,而是建立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动态调整为手段的长效管理机制。

1. 强化正向激励坚持“优绩优酬”,对考核评估合格、高质量完成购买服务任务的主体服务中心,予以续聘并继续给予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省级层面将探索开展星级评定工作,对建设任务完成好、工作推进有力的项目县,在下年度专项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支持。

2. 严格退出机制实行“末位淘汰”与“违规清退”。对未及时高效完成服务任务、考核不达标的,及时更换承接主体;对未按合同约定合法合规经营、存在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合同,收回财政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3. 落实县域奖惩建立县级工作责任制,对工作组织不力、未按要求开展建设的县区,下年度不再安排该项目资金。通过构建“能进能出、奖优罚劣”的动态管理闭环,确保主体服务中心始终保持在高水准运行,真正发挥联农带农实效。

咨询电话: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0871—65939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