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下简称“渔业法”),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自1986年颁布以来,渔业法首次进行系统性重大修订,条文从6章50条扩充至7章90条,内容得到极大丰富与完善,快来看看有哪些变化吧!
第一章总则部分,规定了渔业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明确了渔业高质量发展和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开发、可持续利用导向。
第二章养殖业部分,建立了养殖水域、滩涂保护制度;完善了养殖者权益保护、养殖生产质量安全责任、水产苗种保护和管理等内容;增加了养殖尾水排放和养殖水生外来种、杂交种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捕捞业部分,完善了捕捞强度控制制度,通过限定渔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实行捕捞许可等措施,进行限额捕捞;明确了渔业船舶生产、适航、检验等管理要求,禁止“三无”船舶、辅助捕捞作业船舶从事捕捞作业。
第四章渔业资源保护部分,建立健全了渔业水域保护、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和涉渔工程管理等制度;完善了休禁渔区、休禁渔期制度,禁止违规从事捕捞活动;实行渔具准用目录制度,由负面清单管理改为正面清单管理;鼓励增殖渔业资源,修复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第五章监督管理部分,增设“监督管理”一章,对渔业执法机构的执法职责以及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的措施、渔船进出港管理、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等作了明确规定。
第六章法律责任部分,进一步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法律责任承担方式。
第七章附则部分,增加了相关用语的含义解释。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开展普法宣传与培训,引导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渔业生产者准确理解把握法律规定,提升渔业法治化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改对比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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