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普法责任制制度建设情况
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将普法工作列入到本系统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并印发了《昆明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昆明市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昆明市2025年渔业渔政工作要点》《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2025年乡村治理工作要点》等工作计划及要点。在《昆明市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中要求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农业农村部门主题日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普法宣传活动;在《昆明市2025年渔业渔政工作要点》中强调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管理办法》普法宣传;在《2025年乡村治理工作要点》中要求在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资料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宣传宪法、民法典、防电信诈骗、扫黑除恶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此外,采取执法+普法的创新模式,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即《2025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普法工作计划表》,规划每月普法和执法工作重点,指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做好普法活动。健全了普法工作机构,主要由法规与行政审批处和其他行业处室开展相关的普法工作,并明确了2名专(兼)职普法工作人员。
二、 本部门普法情况
(一)根据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普法内容丰富多样。面向监管对象和普法对象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昆明市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二是普法形式丰富多彩。线上多元传播,利用局官网、微信视频号、农村大喇叭宣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让广大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法律地位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位和作用,采用视频培训方式邀请法律顾问逐条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参训人员140名,聚焦与农村、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条款;观看了《普法进行时》栏目制作播出“法治护航民企 活力赋能经济”节目,收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线下场景化普法,开展“普法进乡村、进合作社、进田间地头”活动,深入企业、种植养殖主体、农贸市场、商超、学校,通过现场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释义》《致广大农机手及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农业机械安全操作常识》《农业机械常用知识200问》《农机安全生产知识读本》《微耕机安全操作告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食品中兽药残留最大限量》《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禁限制使用农药名录》《磷化铝等仓储类熏蒸农药安全使用须知》以及转基因技术宣传材料和急救包、手提袋、明白纸、宣传册。共计接受现场咨询300人次,发放宣传材料4220余份,悬挂横幅12幅。开展专题普法培训5次,党组学习《粮食安全保障法》《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2次,送法进企业13次。三是普法效果明显。通过普法宣传,农民对土地流转、爱粮节粮、耕地保护、纠纷调解等法律知识的知晓率大幅提高,农资虚假宣传等行为发生率降低,乡村治理秩序更规范,主动咨询涉农法律问题、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性增强,普法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衔接更紧密。
(二)根据普法日历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并纳入《中共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选题计划》,已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中学习了2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共120余人参加。二是依托“法律六进”+N等方式,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持续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新模式,运用现代手段增强政务法治宣传吸引力,扩大覆盖面。利用局机关场所设立宣传屏和法律宣传栏,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5年5月1日施行)《昆明市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25年1月1日施行)等时间节点,定期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并依托昆明市农业农村局官网(http://nyncj.km.gov.cn/)、“电信云MAS平台”、法治宣传栏、微博、微信等平台开辟了法治专栏,刊载法治内容,及时发布相关法治信息。通过“3·15”农资打假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农民丰收节、“中国渔政亮剑2025”专项行动、昆明市2025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日常行政执法等形式做好普法宣传。三是贯彻落实《昆明市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根据《昆明市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个性清单》(习近平法治思想6部、党内法规36部、法律法规21部、农业系统有关法律、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43部),今年组织开展了2次领导干部学规学法工作,主要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种子法》等行业法律法规。四是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法治宣传教育,今年5月,结合中秋节外出务工人员返乡高峰,组织开展了1次针对外出务工人员开展的法治宣传,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外出务工期间承包地不得被随意收回或调整,保障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侵害;宣传《民法典》中民事纠纷解决、个人权益保护等相关条款,引导务工者通过合法途径解决欠薪、纠纷等问题,杜绝暴力讨薪。五是参加市委宣传部组织的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配合开展好“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现场发放农业行业领域相关宣传材料30余份。六是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结合2025年“消费帮扶新春行动”,发挥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机制作用,引导和鼓励对口帮扶地区和各级定点帮扶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的农特产品。截至3月15日,上海市普陀区采购昆明农特产品金额达3706万元,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2次。七是组织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走深走实十年”宣传活动,组织了1次保密培训,观看了普法进行时《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法制宣传教育 推动大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节目,加深了对政治安全、军事安全、国土安全、经济安全等20个方面国家安全的认识,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国家安全知识,强调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号召大家“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守护国家安全”。八是持续做好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普法活动。采取动画、视频、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官方微信开设“生活中的民法典---看图学法专栏”,并定期更新其他民法典有关内容,在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下的“依法治市”栏目定期更新发布民法典宣传资料。九是12月份将按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三)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旁听庭审活动
为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关于推动昆明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了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近60人集中收看《王达等人诉三亚市人民政府不履行监管职责案》和《周香山诉榆中县农业农村局、县人民政府不履行行政职责案》2次网上庭审旁听活动。
(四)开展以案释法教育活动
根据普法计划安排,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3次以案释法教育活动,分别是2次警示教育大会和1次保密警示教育大会,共计200余人参加,结合具体案例,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事,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宣传教育。
(五)做好普法宣传产品和普法案例
针对管理、服务对象制作了1部普法产品《昆明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长江“十年禁渔”普法产品宣传》和1篇《2025年昆明市农业农村系统普法案例》,均已公示在局官网上。
(六)认真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
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围绕普法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市级普法队员派出工作,共选派6名人员分别到寻甸县、晋宁区、禄劝县、石林县、东川区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开展法律宣传10余次。
三、 工作成效
(一)重点法规宣讲全覆盖
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5年5月1日施行)《昆明市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025年1月1日施行)开展“普法月”活动,通过市、县、乡三级培训+赶集日宣讲,覆盖群众近万人,发放宣传资料近千余份,配发法律释义100余册;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颁布一周年,开展耕地保护、节约粮食等主题宣传,发放资料400余份,现场咨询20人次。
(二)基层普法阵地提质
全市14个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社会事务局严格按照各自制定的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采取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户”自荐或村委会推荐申请的方式,由各村上报乡镇(街道)审查,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确认并安排专人登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备案平台,对审核确认的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信息进行备案填报。截至目前,共计录入2491户,覆盖率已达99%。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通过以“拉家常”普法形式,充分发挥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以示范户为主力在辖区内各街道、乡村开展了法律咨询服务,用通俗易懂的方言,结合日常学习的法律知识,为现场群众答疑。
昆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21日
